最高赔付限额为350万元
“日照暖心保”是一款政府指导监督、市场化运作,面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自2021年11月首次推出以来,因其保费低、参保不限门槛、不限职业、带病可保可赔及高额保障等特点,受到市民青睐和社会关注。
截至2023年10月底,“日照暖心保”(第二期)已完成12713人次的报销,赔付总额达3824万元,赔付率达87.61%。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平均下降34.18%,单笔最高报销金额达到76.5万元,切实为罹患大病重病的参保人减轻了就医负担,发挥了较好的综合保障作用。
“日照暖心保”(第三期)
将继续秉持服务民生的原则
保留原有的四大“惠民属性”
“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价格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9元,最高赔付限额为350万元。
“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不设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等限制条件,实行无差别保障,执行相同的保费标准、报销比例。
保障内容紧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的住院费用、特定高额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特殊食品)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医保目录内、外保障广覆盖。
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自己和直系亲属投保缴费,最多可为11人投保缴费。
除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购买外,今年将投保人群放宽到参加山东省内其他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在日照市工作的单位职工或在校学生,实行无差别保障。保障期的退役军人及新生儿可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投保。
保障期间的新生儿,其父母均已参保“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且按时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免参保自动享受“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保险待遇。
责任一和责任二的免赔额由之前的2万元降为1.5万元,预计获得理赔的人数将实现翻番。
考虑免赔额降低、获得理赔的人数增加等因素,责任一的报销比例调整为60%,责任二调整为分段报销,既保障了费用较低的参保人群,实现受益面扩大,也重点保障了重大疾病患者。
由之前的31种扩充至33种,并将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适时动态调整。
即日起
凡符合参保条件的日照市民
可通过下方二维码
进入“日照暖心保”投保页面
完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