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如举报人能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15%给予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许传宇
公民身份证号:3728261971****4419
执行案号:(2016)鲁1122执16号
未履行标的额:35400元
举报电话:0633623782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