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莒县税务局、莒县消防大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日照市莒县刘官庄恒*塑料厂,位于莒县临沂西路与华洁路交汇处南300米路东,坤*驾校北侧物流园内,从事塑料制品加工、销售。
目前,莒县刘官庄恒*塑料厂已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务管理,税务部门已要求其按照税收管理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经现场检查,莒县刘官庄恒*塑料厂未配置室内消火栓,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安全出口标志配置不符合标准,应急照明灯配置数量不足。县消防大队已责令该厂限期整改,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该厂有吹塑项目一个,以聚乙烯为原料,经混料、吹膜、制袋等工序生产塑料制品,有12台吹膜机、12台制袋机等生产设施,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生产状态。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城阳街道办事处已责令该项目负责人限期10日内拆除生产加工设备,清理原料及产品。
下一步,城阳街道办事处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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