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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动手打母亲!莒县警司联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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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1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纠纷起因,生病的儿子动手打了母亲

2024年11月27日下午,一对母子来到了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经询问得知,在2024年8月份,母子之间因为财产问题发生了矛盾,患有抑郁症的赵某(化名)还动手打了母亲钱某(化名),当时母亲钱某向派出所报了警。

警司联调,寻找母子离心的原因

为了了解案情、弄清真相,司法所调解员找到了当时处理该警情的派出所民警。2024年8月,赵某在调查笔录中向派出所反映,他与母亲钱某就其父亲老赵遗留房屋、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老赵与钱某于2014年离婚,但是老赵与钱某一直离婚未离家。2022年,老赵去世后,遗留的房屋经法院判决归赵某所有,但因钱某无处居住一直居住在此。老赵去世时所花费丧葬费用3万元也是由赵某所出,而死亡赔偿金却被母亲钱某领取。2009年时,赵某4万元的务工收入交给母亲钱某保管,至今未交还赵某。对此,赵某心生不满,认为钱某应返还房屋及务工收入、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万元。村干部和亲戚多次对此事进行协调未果。面对这一棘手的婚姻家庭矛盾,长岭司法所和派出所决定联合调解。
分析说理,事实与法律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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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员分别与钱某、赵某进行了交谈,深入细致了解二人的诉求和想法。钱某表示,虽然与老赵离婚,但是自己60多岁了年老体迈、无处居住,老赵遗留房屋是她唯一的住处。儿子赵某之前务工挣的4万元,已经用在其结婚、盖房和育儿上,花费远远超过4万元。赵某则称,自己患有抑郁症,无法外出务工,收入减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此外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他认为母亲钱某应当将自己4万元的务工费和父亲老赵的死亡赔偿金3万元给自己。

调解人员耐心地听着他们的倾诉,通过案情结合法律,明确告知赵某和钱某。第一,老赵和钱某在2014年办理了离婚登记,所以死亡赔偿金理应由赵某和弟弟各分得一半。第二,法院判决老赵遗留房屋归赵某所有,房屋所有权属于赵某。但因钱某无处居住,赵某对钱某也有赡养的义务,让钱某在遗留房屋居住是更符合情理的。第三,赵某患有抑郁症,家里负担又重,作为还有一定存款的钱某,可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给予赵某一定的帮助。

用心调解,唤醒沉睡的亲情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调解人员特别注重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劝说他们珍惜亲情。他们既在法律上有相互扶持照顾的义务,又是在血缘关系上最近的人。钱某已逾60岁,赵某的打骂行为既是道德所唾弃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赵某也会有年老的那一天,要将心比心,善待自己的母亲才能给孩子做榜样,才能有好的家风。工作人员也提醒钱某,赵某患有抑郁症,家庭负担重,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我们与孩子的感情需要用一生去培养,虽然他已年近40,但在父母面前有时候还是脆弱的,是需要关爱的。
经过多次耐心劝导,钱某和赵某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他们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钱某给赵某26000元,加上前期给的4000元,共计30000元整。赵某不得再打骂钱某以及出现其他不尊重钱某的无礼行为。

来源:莒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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