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贤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
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招贤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公开招聘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规〔2022〕3号)文件认定的城镇失业职工),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人员、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五)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类型、名称、数量、职责
本次招聘共计93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85个,各岗位具体招聘数据见附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社区事务服务岗
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与文字功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动手实操能力,身体、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需求、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岗位职责:协助新村、自然村抓好乡村岗人员的管理,参与镇上工作,服从镇上相关部门的统一调度。主要从事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协助城乡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联系跟踪服务、日常考勤、补贴发放、档案资料管理、承担乡镇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劳动监察、农产品监督、思想文化宣传、社区网格巡查、社情民意收集、社区服务、安全应急、文明劝导、卫生督导、民族宗教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同时做好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城镇-公共环境卫生岗
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体、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需求、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岗位职责:服从镇环卫办管理,负责镇区域内镇容镇貌、公共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绿化修剪养护、文明劝导等工作,顾全大局、服从调度,积极配合镇、新村完成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乡村-治安巡防协管岗
岗位数量:开发岗位72个。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责任感,思想素质过硬,了解当地、扎根当地,主动愿意做事、热衷于服务基层。
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村的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护校安园、交通安全、反诈、防溺水、防火、防盗窃、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宣传,信息线索收集上报等,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600-700元/月
2.乡村-人居环境管护岗
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个。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体、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需求、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岗位职责:负责本村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绿化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新村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500-600元/月
3.乡村-村容保洁岗
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个。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体、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需求、胜任相应工作强度。
岗位职责:积极参与镇上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服从镇环卫办管理,负责镇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等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每人500-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