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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照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消息,2024年9月25日,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莒县鲁钛矿业有限公司被莒县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鲁日莒)应急罚〔2024〕26 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25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万元(¥:10000)整 | 违法事实 | 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困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外罚自由裁量其准》(裁量细则)第24号第1档 | 处罚机关 | 莒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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