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莒政办发〔2022〕4号)和《莒县“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莒人社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街道公开招聘第三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户籍在我街道城镇区域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在以上两类人员优先安置的前提下,根据情况可安置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群体是指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分配数的,按实际报名岗位数确认。城镇区域包括大河北村、大埠堤村、小埠堤村、接家庄村、小寺村、刘河口村、庄科村、古佛寺村、刘家址坊村、方家址坊村、杨家址坊村、何家疃村、陈家疃村、刘家疃村、袁家疃村。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从全街道乡村区域中有招聘计划的自然村村民中产生;报名人数不足计划分配数的,按实际报名岗位数确认。重点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年龄满16周岁,不满67周岁。
2、农村低收入人口: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年龄为满16周岁,不满67周岁;
3、农村残疾人:县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年龄满16周岁,不满67周岁;
4、农村大龄人员:农村满45周岁,不满67周岁的人员。
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3、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5、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开发类型及数量
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7个;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2个。
三、岗位名称、数量、要求、职责及待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综合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7个,人员需求7人。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要求思想素质高,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服从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工作安排,做好基础党务、阵地建设和群团有关党建辅助性工作;做好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公共设管理维护、文体服务、社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各类档案整理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新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服从街道、社区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补贴:按照全县统一标准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岗位名称:卫生保洁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2)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村居保洁:保洁区域内无积存垃圾,道路及两侧、房前屋后做到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无杂物、无堆积落叶等。村庄周边100米内(外)范围内无白色漂浮物,河塘沟渠无漂浮垃圾;排水沟内清洁、保持排水沟内无堆积杂物,灯杆、线杆、墙体张贴小广告及时清理。②垃圾桶(箱)保洁:保持桶(箱)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周围无散落垃圾:定期对垃圾桶(箱)进行擦洗,夏季对垃圾桶(箱)定期进行药物消杀;③负责垃圾桶(箱)的看护保养,引导村民不将农业生产废物、污水、热灰、杂土、粪便、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倒入垃圾桶(箱)中,以免损坏垃圾桶(箱)或影响垃圾清运。④积极宣传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义务做好环卫宣传教育工作,以身作则,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其它:服从街道、新村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待遇:550元/月(不定时工作)
2、岗位名称:公厕管理岗兼卫生保洁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2)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保持公厕干净整洁,每天对公厕冲洗至少两次。②各类标牌标志制度需配挂齐全。③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六无六净”即及时清洁地面及大小便池,及时倒空纸篓不溢满做到无痰涕纸屑、无屎尿堵塞。及时保洁,确保公厕清洁无蛆蝇无恶臭。及时清理地面,做无污泥积水。每周清洁门窗、墙面、灯具,做到无积尘蛛网。“六净”即墙壁净、门窗净、间板净、蹲位净、地面净、取粪口净。④及时上报公厕设施损坏及运转不良情况,并及时维修保持公厕正常使用。⑤保持公厕周边环境整洁。⑥做好夏季公厕消杀工作,避免蚊蝇滋生,每月消毒一次。⑦保洁区域内达到各级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标准;⑧其它:服从街道、新村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待遇:500元/月(不定时工作)
3、岗位名称:公墓管理岗兼护林防火、秸秆禁烧、卫生保洁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人员需求4人。
(2)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公墓管理员服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领导,按照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搞好园区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并搞好日常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②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③保持墓地环境卫生,定期对墓地内的卫生进行清扫,每月一次对墓碑进行清洗,搞好焚烧池、香炉内炉灰清理。④看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基础设施,确保不被人为破坏,发生毁坏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⑤新入住公墓的及时与街道殡葬管理办公室联系刻碑,为刻碑人员搞好服务工作。⑥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注意防火安全。⑦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进行安葬。⑧负责区域内护林绿化、秸秆防火禁烧、国土矿山治理等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⑨其它:服从街道、新村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待遇:500元/月(不定时工作)
4、岗位名称:农村幸福院后勤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2)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①负责农村幸福院做饭保洁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②严禁加工腐败变质变色过期的食品及其原料。③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④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荤素分开使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⑤食品加工前必须清洗,接触直接熟食前必须洗手消毒。⑥搞好灶间、食堂、配菜间卫生,养成良好个人习惯。⑦用餐完毕后及时将餐饮具清洗干净,保持餐饮具干净卫生。⑧其它:服从街道、新村及村两委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待遇:483元/月
5、岗位名称:新村综合服务岗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2)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服从党工委、街道办的统一工作安排,做好基础党务、阵地建设和群团有关党建辅助性工作;做好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公共设管理维护、文体服务、社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各类档案整理、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新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服从街道、社区的工作安排、调度和调配,积极完成各级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4)岗位待遇:1000元/月(其中绩效200元)
四、岗位招聘程序
陵阳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指导把关。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城镇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人员户籍所在新村(社区);
(2)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所在自然村或新村。
4、报名需提供及填报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2张2寸照片、户口本提前到人社所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其中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到人社部门做3次求职登记),填写《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人社所初审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县人社局A区1、2、3号窗口复审。
(3)现场报名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或《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
由岗位所在新村、自然村分别负责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人员进行初审。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并组织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情况和确定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3天。
(三)复审、审批。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岗位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岗办”)审批。
(四)聘用及岗前培训。
由街道办事处联合县内符合条件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街道办事处或新村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村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五)安排上岗
培训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或新村(社区)负责组织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
五、其他
(一)聘用前
1、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报名人员须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报告14天内行程。
(二)聘用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1、工作态度不端正,履职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
2、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
3、日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
4、违反法律法规致使无法正常履职的;
5、其他不能继续履职的情况。
(三)本公告由陵阳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政策咨询电话:0633-7937005
附件:
1.陵阳街道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三批)
2.陵阳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